全体研究生:
按照学校《2021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本年度开展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指标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个
2.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
学校分配指标 |
学院指标分配方案 |
2021级 (37人) |
2020级 (35人) |
2019级 (29人) |
一等 |
7 |
1 |
3 |
3 |
二等 |
11 |
4 |
4 |
3 |
三等 |
18 |
6 |
7 |
5 |
合计 |
36 |
11 |
14 |
11 |
二、参评对象及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评审细则(2021年)》
特别说明:
1.所有参评对象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无固定收入研究生,未超出最长学习年限。国家奖学金申请必须在校学习一年以上。
2.所有申报奖励的成果必须为在校期间取得,且同一成果、同一奖项只能使用一次;SCI影响因子、分区、期刊收录等情况以四川农业大学科技工作综合管理系统结果为准。
3.申报奖励者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思想政治、课程学习、学术研究、技术革新、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取得非常突出的成绩;对于学术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偏重考察学术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学术成果。
三、评审日程安排
1.9月22日-9月26日:学生个人申报,据实填写《2021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二适用)》(附件2)、《2021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三适用)》(附件3)连同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交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资格初审、材料认定。
班级评议小组汇总完成《2021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研二适用)》(附件4)、《2021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研三适用)》(附件5)并于9月26日下午5:00前将汇总表电子档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档提交至学院党政办公室。
2.9月27日-30日:学院党政办公室进行成果认定、材料复核,反馈成果认定及材料复核情况。
3.10月8日:汇总并完成相关评审材料。
4.10月9日-14日:学院评审委员会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对申报者组织会议评审,必要时按学校要求组织评审答辩。
5.10月15日:结果公示并报学校审定。
6.10月下旬:经学校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本人登录学校奖助学金评定系统填写《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经导师签字确认后提交。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