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2020年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

全院教职工: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安排与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学院2020年度考核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考核依据

1.《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校党字〔2020〕37号)

2.《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办法》(校发〔2019〕20号)

3.《教职工年度考核指导意见》(校人发〔2020〕17号)

4.《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校人发〔2020〕6号)

二、时间地点:2020年12月30日(第十七周周三)上午8:00开始

             成都校区7-1607会议室

三、具体议程安排

(一)预备阶段学习考核文件

学习学校《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等文件中关于考核内容和标准、结果使用和相关事宜等内容,并对本年度学院开展考核工作做总体说明。

(二)第一阶段工会、教代会

1.主持人:学院工会或教代会负责人

2.主要议程:

(1)院长赵晓霞做2020年学院工作报告

(2)审议学院工作报告

(3)工会或教代会负责人做2020年工会、教代会工作报告

(4)审议工会、教代会工作报告

(5)院长赵晓霞做学院2020年基金使用情况及教职工年终奖金分配原则说明

(6)审议2020年基金使用情况及教职工年终奖金分配原则

(三)第二阶段学院党建述职述责述廉评议考核及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1.主持人:张宏霞(学院党委副书记)

2.考核工作人员:贾开心、张艳玲、傅新禾

3.主要议程:

(1)学院党委书记杨世义做学院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述责述廉工作报告及班子年度总结

(2)班子成员分别做2020年度履职践廉个人总结

(3)开展民主测评:处级领导班子测评、党组织书记述党建测评、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测评。

4.考核内容及要求

1) 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全面考核领导班子在政治思想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实绩重在本年度的新进展。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进行客观评价。

(2)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注重考核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实绩重在本年度的新进展。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客观评价。

(3)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特别是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学校党委印发的《教学科研单位党组织工作规则》《组织工作管理办法》《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情况;抓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做法及成效等。按照“好”、“较好”、“一般”、“差”进行客观评价。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主要考核领导班子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强风险防控、组织学习教育和支持纪检工作等情况;领导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一岗双责”、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按照“好”、“良好”、“一般”、“差”进行客观评价。

   (四)第三阶段12月30日下午):以教研室(办公室)为单位开展教职工年度考核、学院班子民主生活会意见征集

   主持人:各教研室(办公室)主任

   注:基础课教研室和形教课教研室合并进行,由唐平主持;概论课教研室与研究生教学部合并进行,由孟志宏主持;纲要课教研室、实践教学教研室、雅安教学部合并进行,由张祖龑主持。院领导分别参加所联系的教研室会议。

    2.主要议程:

    (1)教研室(办公室)主任做教研室(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

    (2)教职工个人做年度工作总结

    (3)开展考核测评:教研室(办公室)年度工作及教职工考核。(附件1)

    (4)学院班子民主生活会意见征集。

    3.考核内容及要求

    (1)教研室(办公室)年度工作考核。全面考核教研室在政治思想建设、推动教学科研工作、强化课程建设、凝聚教师人心及落实学校学院相关工作要求的整体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实绩重在本年度的新进展。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进行客观评价。

    (2)教职工年度考核。重点考核教职工思想政治表现;完成教学任务、取得教学效果;开展科学研究、获得科研成果;参与课程建设、学科建设、学院及教研室其他各项工作与活动及遵守规章制度的情况(教职工需填写附件3、附件4)。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客观评价。

    4.考核结果使用

    (1)当日教研室(办公室)汇总并填写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交学院党政办。

    (2)教研室(办公室)考核结果作为学院教职工推优的参考依据之一。学院党委(扩大)会,根据全院教职工年度工作情况、各教研室(办公室)考核结果,确定推优人选;参会人员由全体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教研室(党政办)主任、工会(教代会)负责人。

    四、工作要求

    1.全体教职工根据通知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并按时参加,非教学或特殊紧急情况原则上不得请假。

    2.全体教职工在各考核环节中务必结合实际进行客观公正测评或评价。

    3.请教职工于12月25日之前将附件3和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学院党政办。

    4.请各教研室主任于12月30日下午考核结束后将附件1和附件2交学院党政办。

    特此通知

 

    附件1:教研室(办公室)年度工作及教职工考核表

    附件2:教研室(办公室)年度工作及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3: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4:教职工年度主要工作情况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12月17日

 

作者:     2020/12/17(Top) 返回页面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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