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安排与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学院2021年度考核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考核依据
 1.《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校党字〔2020〕37号)
 2.《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办法》(校发〔2019〕20号)
 3.《教职工年度考核指导意见》(校人发〔2020〕17号)
 4.《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校人发〔2020〕6号)
 二、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28日(第十八周周二)
 2.地点:成都校区7-1607会议室
 三、具体议程安排
 (一)第一阶段: 学院党建述职述责述廉评议考核及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9:30-12:00)
 1.主持人:颜怀坤(学院党委副书记)
 2.工作人员:陈金军、张艳玲、孙倩、傅新禾
 3.主要议程:
 (1)学习考核文件
 (2)学院党委书记杨世义做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述责述廉工作、报告及班子年度总结
 (3)班子成员分别做2021年度履职践廉个人总结
 (4)学校领导讲话
 (5)开展民主测评:处级领导班子测评、党组织书记述党建测评、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测评
 (二)第二阶段: 教研室主任、学科负责人、教学部主任做年度工作总结(13:30-15:00)
 1.主持人:何思妤(学院副院长)
 2.工作人员:陈金军、张艳玲、孙倩
 3.主要议程:
 (1)教研室主任、学科负责人、教学部主任做年度工作总结。
 (2)开展考评:教研室、学科点、教学部考评。
 4.考核内容及要求:
 对标十四五目标责任、一流课程建设等全面考核各部门在政治思想建设、推动教学科研工作、强化课程建设、凝聚教师人心及落实学校学院相关工作要求的整体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实绩重在本年度的新进展。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进行客观评价。
 (三)第三阶段: 以教研室为单位开展教职工年度考核(15:10-16:30)
     1.集中学习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考核实施细则
 2.由各教研室组织开展教职工考核
 主持人:各教研室主任
 程序:
 (1)教职工个人做年度工作总结。
 (2)开展考核测评。
  
 注:原理教研室由张强主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治课教研室和形教课教研室合并进行,由唐平主持;概论课教研室与研究生教学部合并进行,由孟志宏主持;纲要课教研室、实践教学教研室、雅安教学部合并进行,由张祖龑主持;学院党政办另行安排。院领导分别参加所联系的教研室会议。
 四、工作要求
 1.全体教职工根据通知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并按时参加。
 2.全体教职工在各考核环节中务必结合实际进行客观公正测评或评价。
 3.请教职工于12月24日之前将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签字)交学院党政办。
 4.请各教研室(教学部)主任、学科负责人于12月27日上午将附件1、附件2、附件4电子版交党政办。
 5.请各教研室考核结束后将附件6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学院党政办。
 特此通知。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