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研究阐释、宣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马克思主义学院决定设立研究专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
二、申报选题与研究周期
本研究专项不设具体选题指南,请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自行拟定选题,研究周期为立项之日起一年之内。
三、立项类别与资助额度
本研究专项分为理论阐释和理论宣讲两类,拟立项4项,每项资助金额为0.8万元。
四、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博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五、申报流程
申请人填报申请书(附件1)、活页(附件2)、专项汇总表(附件5)—学院学术委员会资格审核—学院评审组(校内外专家组建)评审—公布立项。
六、结项标准
研究成果分为理论阐释和理论宣传两大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可予以结项:
1、理论阐释类:项目主持人围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发表相关教研教改论文1篇,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须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教学教学改革研究论文期刊分类目录”D类及以上类别期刊发表);或者立项省部级及以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项目1项;或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咨询报告被市(厅)级及以上部门领导肯定性批示(须排名第一)。
2、理论宣讲类:项目主持人参加理论宣讲比赛、普及比赛等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1次(须排名第1);或者立项省部级及以上科普项目、普及项目等项目1项;或者指导学生参加宣讲比赛、普及比赛等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1次(须为第一指导教师)。
3、结项说明:项目成果参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发〔2022〕22号、《学科建设双支计划》校发〔2025〕60号、《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论文期刊分类目录》(附件8)等文件关于项目、论文、著作的认定说明执行。
七、经费使用管理与考核办法
1.本专项经费使用按照学校双支计划思政专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项目主持人使用经费须填写《思政专项使用申请表》(附件3)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登记表》(附件4),同时提交学校财务报销单据(纸质复印件或电子凭证)至杨天宇老师处留存。
2.专项结项认定,自项目资助期满30日内,项目主持人应提交《马克思主义学院自设专项结题表》(附件6)及研究成果结项材料,或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自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7),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审核。
八、时间安排与材料报送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请人须在截止日期前将申请书(一式5份,A3双面中缝装订)提交至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并填写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5)与活页(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92477515@qq.com。
九、注意事项
本项目的结项成果不得用于申报《马克思主义学院高水平专著、教材与论文支持计划》。
联系人:杨天宇
联系电话:18813121080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