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不限; 2.讲授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思政类课程; 3.承担班风建设、班级文化建设、学生思想教育、心理教育、纪律管理、安全管理、推优评先工作、贫困生工作、教学辅助工作,通识教育隐性课程组织、成绩评定等工作; 4.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并达到学校要求的数量和质量的考核要求; 5.拥护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6.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讲师以上职称,有高校工作经验者优先,副教授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优先; 7.专业基础优质,科研能力强;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强,能胜任一线教学工作; 8.辅导员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有学生干部经验者优先; 9.身体健康,积极向上,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