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开展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提升研究生科研能力,加快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结合学院实际,特开展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请人范围

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研究生。

(二)资助标准

每年资助5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2000元。

(三)项目选题

本项目为自由探索项目,不设置具体的选题范围。但选题应遵守以下规范:

1.选题必须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尤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指导地位,严守意识形态红线。

2.选题原则上应当与“马克思主义与‘三农’问题研究”特色研究方向相符合。

3.鼓励研究生结合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等党的重要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等内容进行选题。

(四)项目评审

项目申请人需打印5份项目申请书,于2024年10月31日前交学院党政办。学院将聘请3-5名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立项评审。

(五)结项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且成果与申报题目紧密相关,即可结项:

1.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知网可查、至少4个版面,核心期刊不受版面数量限制)。

2.以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在SCI、CSSCI、中文核心收录期刊发表论文一篇。

3.参与编写教材、专著、科普读物等一部(必须署名,且完成2万字以上)。

4.以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在《四川日报》等省级及以上报刊理论版发表文章1篇。

5.参与“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学术类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排名前三)。

6.其他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的结项成果。

(六)绩效考核

1.项目的实施周期为1年。自项目立项之日起1年内,项目负责人需填报《结题表》(见附件3),并将《结题表》和项目成果交学院研究生教学部(均交5份)。

2.学院聘请3-5名专家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项材料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通过和不通过。

3.评估结果为不通过的,应在3个月内重新提交结项材料。第二次评估结果也为不通过者,给予撤项处理。

4.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应提交《延期申请表》(见附件4),且延期不得超过1年。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9月25日


作者:     2024/09/25(Top) 返回页面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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