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4学年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体研究生: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奖助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二、评审范围

1.学制内,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参评;

2.优秀研究生干部应在上一年度任职一年及以上,参与学院年度重点工作且做出突出贡献;

3.优秀毕业研究生为应届生参评,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评选产生;

4.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当年不得重复获评。

三、评审条件及指标

参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含公派出国留学或学校批准的国际校际交流学习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未受到违法、违纪、违规处理;道德品质优良,无严重违背学术规范的行为;

3.如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环节和课程学分,且学业成绩优良;

4.未超出基本修业年限,按规定缴纳学费(含住宿费),按时完成学籍注册。

(一)优秀研究生

指标:112022级:5个、2023级:6个)。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指标:6(院研会:2个、党团服务中心:1个、读书会:1个、2022级:1个、2023级:1个)

(三)优秀毕业研究生

指标:校级3个、省级1个

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遴选产生。在符合参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评:

1.获国家奖学金、三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2.曾获省级及以上竞赛奖励;

3.曾获校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称号、特别嘉奖等。

四、评选流程

1.根据班团一体化要求,优秀研究生及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各班组织评选,评选流程较往年不变。学生个人申请后,由班级评议小组对照参评条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小班统一汇总后报学院。学院对班级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学院奖励与资助评审委员会按照学校划定指标进行等额评定。

2.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应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团委指导下由院研究生会牵头组织开展,班团委员、网格员和院研究生会成员均可参评。遵循学生本人申请--所在班团、研究生会组织民主评议推荐--研究生会汇总初评名单—学院党委(团委)审核--审定公示3天,最后确定优秀研究生干部拟获评人选。

五、工作安排

1.9月23-25 学生个人申报,按需使用下载评优申请表,据实填写申报信息,连同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交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资格初审、材料认定,班级评议小组汇总完成《四川农业大学2024年优秀XX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2.9月26日 班级评议小组将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拟推荐人选的《荣誉称号(优生、优毕)申请表》(电子版与纸质版)和《四川农业大学2024年优秀XX候选人情况一览表》(电子版);院研会将优秀研究生干部拟推荐人选的《荣誉称号(优干)申请表》(电子版与纸质版)和《四川农业大学2024年优干候选人情况一览表》(电子版)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复印件交至学院党政办公室值班同学处(办公室电话为:86291673)。

3.9月27日 学院党政办公室进行成果认定、材料复核。

4.9月29日 学院奖励与资助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5.10月8日 报送学校审定。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9月23日


作者:审核:颜怀坤     2024/09/23(Top) 返回页面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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