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根据《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5号)、《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6号)、《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06号)、《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细则(试行)(院党字[2019]6号)》和《2020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2019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2019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等文件通知要求,现就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现就2019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

923-1016日学院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109日前班级评议小组完成初审)、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关工作。期间需完成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名单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参评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详细信息。

1017-20日 学院将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名单电子版及纸质支撑资料报研究生院。

(二)学业奖学金

923-1016日学院开展研究生1-4等学业奖助学金的申报(109日前班级评议小组完成初审)、评审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获评名单需公示5个工作日。

1017-20日学院将学业奖助学金初评名单报研究生院。

二、注意事项

1.各类申报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209月,上一年度已申报过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材料提交地点:学院党政办7-1613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6291630

(一)国家奖学金

912-15个人下载《2019年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填报相关信息;

916-17学生将纸质支撑材料及电子版“一览表”报各院所;

918日:涉及有共享指标的院所将候选人纸质支撑资料及电子版“一览表”报研究生院审核;

918-25各院所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硕士初评名单和博士推荐名单,并在本院所内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学生自然情况、科研成果、综合评价分数(硕士)等情况;

925-27各院所将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名单(电子档)交研究生院汇总;将博士推荐候选人纸质支撑资料及统一汇总后的电子版“一览表”报研究生院;

928-30 研究生院对博士推荐候选人申报信息进行复核,如在审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其评选资格,所在院所亦不得增补推荐名额;

10月中旬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终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1018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二)学业奖学金

912-25个人根据院所要求向本单位提交申请,并提供纸质支撑资料;

各院所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获奖名单后在本院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学生自然情况、科研成果、综合评价分数(硕士)、排名等情况;

925-27院所负责老师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的“评奖”——奖助模块——奖学金——学院审核,下载“学业奖学金等级导入模板”,根据研究生院的可参评名单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按照模板要求填写后,再次上传系统,同时提交经院所盖章的纸质名单;

928-30研究生院复审名单;

10月中旬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对各院所的获奖初评名单进行审定,并将终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1018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三、注意事项

1.各类申报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199月,上一年度已申报过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各院所原则上应按照科学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的参评人数比例进一步细化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硕士名额评选指标;

3.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必须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超过基本修业年限,但有显著科研成绩、表现优异者,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可参评人员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名单进行评选。

4 .材料提交地点:

雅安校区:研究生院综合楼21708352882706

成都、都江堰校区:研究生院管理中心大厅02886290968

研究生院

2019912

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

912-15个人下载《2019年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填报相关信息;

916-17学生将纸质支撑材料及电子版“一览表”报各院所;

918日:涉及有共享指标的院所将候选人纸质支撑资料及电子版“一览表”报研究生院审核;

918-25各院所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硕士初评名单和博士推荐名单,并在本院所内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学生自然情况、科研成果、综合评价分数(硕士)等情况;

925-27各院所将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名单(电子档)交研究生院汇总;将博士推荐候选人纸质支撑资料及统一汇总后的电子版“一览表”报研究生院;

928-30 研究生院对博士推荐候选人申报信息进行复核,如在审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其评选资格,所在院所亦不得增补推荐名额;

10月中旬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终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1018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二)学业奖学金

912-25个人根据院所要求向本单位提交申请,并提供纸质支撑资料;

各院所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获奖名单后在本院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学生自然情况、科研成果、综合评价分数(硕士)、排名等情况;

925-27院所负责老师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的“评奖”——奖助模块——奖学金——学院审核,下载“学业奖学金等级导入模板”,根据研究生院的可参评名单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按照模板要求填写后,再次上传系统,同时提交经院所盖章的纸质名单;

928-30研究生院复审名单;

10月中旬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对各院所的获奖初评名单进行审定,并将终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1018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三、注意事项

1.各类申报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199月,上一年度已申报过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各院所原则上应按照科学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的参评人数比例进一步细化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硕士名额评选指标;

3.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必须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超过基本修业年限,但有显著科研成绩、表现优异者,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可参评人员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名单进行评选。

4 .材料提交地点:

雅安校区:研究生院综合楼21708352882706

成都、都江堰校区:研究生院管理中心大厅02886290968

研究生院

2019912

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

912-15个人下载《2019年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填报相关信息;

916-17学生将纸质支撑材料及电子版“一览表”报各院所;

918日:涉及有共享指标的院所将候选人纸质支撑资料及电子版“一览表”报研究生院审核;

918-25各院所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硕士初评名单和博士推荐名单,并在本院所内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学生自然情况、科研成果、综合评价分数(硕士)等情况;

925-27各院所将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名单(电子档)交研究生院汇总;将博士推荐候选人纸质支撑资料及统一汇总后的电子版“一览表”报研究生院;

928-30 研究生院对博士推荐候选人申报信息进行复核,如在审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其评选资格,所在院所亦不得增补推荐名额;

10月中旬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终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1018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二)学业奖学金

912-25个人根据院所要求向本单位提交申请,并提供纸质支撑资料;

各院所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获奖名单后在本院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学生自然情况、科研成果、综合评价分数(硕士)、排名等情况;

925-27院所负责老师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的“评奖”——奖助模块——奖学金——学院审核,下载“学业奖学金等级导入模板”,根据研究生院的可参评名单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按照模板要求填写后,再次上传系统,同时提交经院所盖章的纸质名单;

928-30研究生院复审名单;

10月中旬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对各院所的获奖初评名单进行审定,并将终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1018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三、注意事项

1.各类申报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199月,上一年度已申报过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各院所原则上应按照科学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的参评人数比例进一步细化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硕士名额评选指标;

3.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必须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超过基本修业年限,但有显著科研成绩、表现优异者,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可参评人员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名单进行评选。

4 .材料提交地点:

雅安校区:研究生院综合楼21708352882706

成都、都江堰校区:研究生院管理中心大厅02886290968

研究生院

2019912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923

作者:     2020/09/23(Top) 返回页面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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