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动态】关于做好思想政治教育专业2019级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保证我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规范我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形式

由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组自行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

20211217日下午140071607

三、组织实施

1.委员组成:预答辩委员由学科组导师3人或5人(校内、校外)组成预答辩委员会。

2.答辩程序:学位论文预答辩应公开举行,按正式答辩程序和要求进行,由预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结束时由主席现场公布结果。

3.答辩要求:每位答辩人的个人汇报时间不少于15分钟,委员提问时间不少于25分钟,总时长不少于40分钟;预答辩委员会应对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审查,重点检查学位论文的创新性、论文工作量、有无违反学术规范现象等,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评议意见:预答辩委员应详细填写《学位论文预答辩评议表》(简称“评议表”),预答辩委员会采取评议方式做出是否通过预答辩的意见。对有争议者,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

四、结果运用

1.如预答辩委员会委员为3名,3名委员结论意见均为“符合要求,同意答辩”或“基本符合要求,按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可以答辩”,则申请人预答辩合格,可进入正式答辩申请程序;如有1名(含)以上委员结论意见为“不符合要求,不同意答辩”,则申请人预答辩不合格,须重新进行预答辩。

2.如预答辩委员会委员为5名,4名(含)以上委员结论意见均为“符合要求,同意答辩”或“基本符合要求,按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可以答辩”,则申请人预答辩合格,可进入正式答辩申请程序;如有2名(含)以上委员结论意见为“不符合要求,不同意答辩”,则申请人预答辩不合格,须重新进行预答辩。

作者:审核:李晓辉     2021/11/30(Top) 返回页面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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