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经学院研究决定对综合表现突出的研究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评选研究生优秀个人并给予表彰,现将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荣誉类型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评审范围
申请对象为取得国家学籍并实际在校学习的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原则上学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与学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当年不重复评选表彰,参评成果需在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间取得,上年度已用于优秀个人评选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三、评审条件
参评基本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未受纪律处分,各科成绩合格。
(一)优秀研究生
参评条件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思想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模范遵守学术道德;勤学笃实,学习成绩优秀,学术成果突出。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参评条件为:担任党(团)组织和研究生会干部、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办公室助理等学生管理服务工作一年以上,表率作用好;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思想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认真负责,乐于奉献,敢于担当,贡献突出。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1.学院评选优秀研究生不超过10名,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3名,两项荣誉不得重复申请。
2.9月15-16日个人填写申请表格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班级评审小组审查,小班评审小组于9月17日中午11:30之前将审查意见报学院评审委员会。
3.学院评审委员会于9月18日上午组织评审,并公示结果。
附件1:优秀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
附件3:优秀研究生申请人一览表
附件4: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人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