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程实践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实践总学时: 8
实践类别:公共基础
开课实践室名称:多媒体教室+校外社会实践基地
适用专业:全校
开课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开课学期:一
一、实践课程简介
为响应《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文件中规定的“坚持理论学习、创新思维与社会实践相统一”,“思想道德修道与法律基础”实践课程重在提升学生的思想观、道德观、人生观、法纪观,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掌握并能熟练的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解决实际问题。课程将从现有理论课时抽出8个学时作为社会实践,并制定了详细的社会实践教学大纲,实践教学活动考核成绩计入该课程最终成绩,占比40%。
二、实践课性质、目的及任务
1.性质:必修
2.目的: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实践教育,提升学生的思想观、道德观、人生观、法治观,掌握并能熟练的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解决实际问题,同时也为了能让学生更快的适应大学,并为将来良好的社会适应提供模拟与实训的平台。
3.任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要求学生观察生活、体悟生活,围绕社会核心价值观的三层面开展关心同学、尊敬师长、孝敬父母、遵纪守法、爱国爱党等系列活动。
三、实践教学基本要求
1、所有学生必须参加课程实践,否则实践成绩以0分记;
2、以10人左右为小组进行团队实践,强调集体协作精神;
3、实践内容必须为身边能捕捉的,不得做虚而不实的调查;
4、学生自己选定实践内容,事先与教师沟通,得到教师允许后再进行;
5、学生制定详细实践计划,并附小组成员详细分工名单;
6、实践结束后,必须在班里汇报总结。
四、实践项目、实践内容及学时分配情况
序号 |
实践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提要 |
学时 |
类型 |
每组 人数 |
1 |
“快乐思修 成长你我” |
要求学生观察大学生活,观察社会正在发生的时事、热点,用情境再现的方法再现内容。 |
4 |
演示性 |
10人左右 |
2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随手拍 |
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观察生活,用手机纪录最能体现三个层面的内容,并附文字说明。 |
4 |
综合性 |
单个人 |
说明:
1.类型:演示性、验证性、综合性、设计或创新性。
a. 演示性实践:指为便于学生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以直观演示的形式,使学生了解其事物的形态结构和相互关系、变化过程及其规律的教学过程。
b. 验证性实践:以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掌握实践方法与技能为目的,验证课堂所讲某一原理、理论或结论,以学生为具体实践操作主体,通过现象衍变观察、数据记录、计算、分析直至得出被验证的原理、理论或结论的实践过程。
c. 综合性实践:是指实践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践。
d. 设计或创新性实践:是指给定实践目的、要求和实践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践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践。
2.每组人数:指分组实践时每组学生人数,原则上每组人数不应超过5人。
五、实践成绩考核办法
1、课程实践系平时成绩的一部分,平时成绩在总成绩中占40%。
2、成绩评定办法
实践分两种形式进行,每个学生须分别完成两种形式。“快乐思修 成长你我”占课程总成绩比例25%,“核心价值观随手拍”占课程总成绩比例为15%。
六、实践指导书和参考书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
大纲执笔人:唐平
大纲审定人:傅新禾、李晓辉、毛平、宁娜、刘艳、杨希、黄佐毅
学院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