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构想中的和谐

论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构想中的和谐

文章作者: 范希春

【内容提要】和谐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构想中的一个基本价值取向。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未来社会所蕴涵的和谐可理解为:未来社会应该是人与人之间矛盾真正解决的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矛盾获得真正解决的社会,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未来社会的理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谐社会自由人联合体

 

 

和谐,自古以来就是人类所追求的价值取向之一。在西方,19世纪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在批判现存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上最早提出了建立“和谐社会”的构想。他认为,必须彻底消除资本主义的残酷剥削和不公正性,才能在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建立起社会各阶级的融合;并明确宣称,现存的资本主义制度必将被未来的“和谐社会”所取代。另一位空想社会主义者魏特林则把资本主义称为“病态社会”,把社会主义称之为“和谐与自由”。他认为,理想的社会和谐不是个人和谐,而是全体和谐;理想的社会制度是全体的和谐以及在全体的和谐中的每一个人的最大的自由。空想社会主义者们关于和谐社会的构想虽有其积极意义,但却无法避免乌托邦主义的特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批判地吸收了空想社会主义理论中的合理成分,科学地阐明了关于未来理想社会的理论。即未来社会应该是:人与人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的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的社会;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

一、未来社会应该是人与人之间矛盾得以真正解决的社会

唯物史观认为,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是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人是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马克思恩格斯曾明确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8页。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作为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的人,并不是概念化的、没有社会规定性的、“自然状态”的孤独的人,而是现实的、活动的、与自然界有着密切关系的社会的人,是发展着的人;“对于各个个人来说,出发点总是他们自己,当然是在一定历史条件和关系中的个人,而不是思想家们所理解的‘纯粹的’个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86页。从现实社会活动中的人出发而不是从抽象的人的概念或臆想的人的概念出发去分析人和观察人,研究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并进而揭示人类社会的科学发展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起点和历史起点。

马克思恩格斯在阐明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过程中把与社会和自然界发生密切关系的人确定为“现实的人”,并反复强调,必须从“现实的人”出发观察经济社会现象和社会生活。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曾明确指出,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页。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再次明确指出,人,即使不像亚里士多德说的那样,天生是政治动物,无论如何也天生是社会动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63页。马克思所说的“人天生是社会动物”,主要是就人的社会本性而言的。人们在从事物质生产的活动中不仅要同自然界发生关系,同时,必须以一定的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必然要与他人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形成这样或那样的社会群体。人的社会关系,最初、最简单的关系是人和人之间的自然关系,即男女关系;但随着物质生产活动的开展,人与人之间的简单关系随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而逐步扩大到家庭、村落、氏族、部族、民族、国家、世界——人们必然要结成各式各样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并表现为不同的社会关系形式,而且这些社会关系和社会关系形式总是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人们在发展其生产力时,即在生活时,也发展着一定的相互关系;这些关系的性质必然随着这些生产力的改变和发展而改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36页。从人的社会关系不同的质的规定性来看,随着社会分工的逐步形成和私有制的产生,社会关系中又形成了以阶级、财富、分配、政治、法律、宗教及其他意识形态等为主线的关系。人在社会中进行自己的活动,同时社会也给人以物质的、精神的、制度的各种限制和制约。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生来就必然要组成一定的社会,必然要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群体之中,人天生就是社会的生物。既然人天生就是社会的生物,那他就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发展他自己的真正的天性,而对于他的天性的力量的判断,也不应当以单个个人的力量为准绳,而应当以整个社会的力量为准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67页。因此,“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所以人在积极实现自己本质的过程中创造、生产人的社会联系、社会本质,而社会本质不是一种同单个人相对立的抽象的一般的力量,而是每一个单个人的本质,是他自己的活动,他自己的生活,他自己的享受,他自己的财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4页。也就是说,人的本质和本性不是一种脱离了社会条件的抽象的、静止的概念,而是具体的、现实的、发展的,正如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指出的那样,“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6页。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观点要求我们,只有从现实的人的各种社会关系出发去把握人的本质,把握社会关系的历史共性和时代特性,才能在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基础上,通过改造社会,变革生产关系,形成新的社会结构,为人的发展造就新的社会关系。

 “运动本身就是矛盾”《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60页。,世界上的任何事物,总是在内部矛盾的不断运动中向前发展的,人类社会的发展本身就是一个充满矛盾运动的历史过程。人类社会的矛盾斗争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也就没有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但是,矛盾又是现实的、具体的,一切矛盾着的东西,互相联系着,不但在一定条件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而且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阶段的一切矛盾,都有一个转化、解决的过程。而这些矛盾的解决总是取决于社会经济状况的发展程度、生产的性质和方式以及由生产所决定的交换的性质和方式,乃至政治、宗教、哲学以及任何其他意识形态的发展变化,即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也就是人们的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因此,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的设想有一个重要的标准和价值判断,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的发展就是如此,“任何一种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43页。而“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0页。

二、未来社会应该是人与自然之间矛盾获得真正解决的社会

诚然,人是社会活动的主体,但是人在从事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中,又不可能不受到自然条件、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制约。马克思在其科学研究中,把人与自然的关系,放到了一个特别重要的突出地位,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7页。

首先,从人与自然的依存关系来考察,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从本原上看,自然界是人类赖以存在和生长的基础;人是自然的一部分,是自然的产物。“自然界是不依赖任何哲学而存在的;它是我们人类(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产物)赖以生长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2页。 “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5页。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有其自然属性,人的自然属性是构成人的本质的基本要素之一。

其次,从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看,人的活动不能超越自然所能接受的限度,不能违反自然规律;同时,人作为能动的、主观的、社会的存在物,又反作用于自然,为自己的生存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他们明确指出,“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67页。 “人的思维的最本质的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仅仅是自然界本身;人在怎样的程度上学会改变自然界,人的智力就在怎样的程度上发展起来。因此,自然主义的历史观,如德雷帕和其他一些自然研究家或多或少持有的这种历史观是片面的,它认为只是自然界作用于人,只是自然条件到处决定人的历史发展,它忘记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9页。也就是说,人,通过对自然界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

再次,马克思从科学的实践观出发,揭示了人与环境相统一的现实基础。指出,“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的,是“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55页。。人与自然的作用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3页。。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把“人类整个进步”及“我们这个世纪面临的大变更”,即他心目中所追求的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始终理解为“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603页。即人与自然的和谐及人与人的和谐这两个方面。“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说来才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说来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说来才是他的人的存在,而自然界对他说来才成为人。因此,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2页。这种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相统一的社会历史发展观,体现了人对自然的责任和人对自身的责任的一致性,人与自然的完全一致性。自然真正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人类社会成为人与自然的真正统一。而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0页。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观点说明,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永恒存在的、不断发展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互为前提和影响的,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人类在认识、利用、改造和适应自然的过程中不断发展、不断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统一的历史过程,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的主要内容和理想目标。

三、未来社会应该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

通过对自然、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对社会、人与人的关系这两个方面的综合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得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结论,即共产主义,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0页、122页。这既是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特征,也是其决定条件——即人和自然界、人和人之间这两个方面的矛盾真正解决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实现条件。

马克思关于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或者说是两个层次,一个是人在物质生产活动领域,一个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领域。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的自由,在物质生产领域,是由人对自然界规律的正确把握和生产方式来决定的。在这一领域,自由就在于认识这些规律,掌握这些规律,从而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无论对外部自然的规律,或对支配人本身的肉体存在和精神存在的规律来说,都是一样的。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55页。自由只能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物质变换”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下),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6-927页。。恩格斯进一步明确地阐述了这一思想,他说:“自由就在于根据对自然界的必然性的认识来支配我们自己和外部自然;因此它必然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最初的、从动物界分离出来的人,在一切本质方面是和动物本身一样不自由的;但是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唯有借助于这些生产力,才有可能去实现这样一种社会状态,在这里不再有任何阶级差别,不再有任何对个人生活资料的忧虑,并且第一次能够谈到真正的人的自由,谈到那种同已被认识的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生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56页。应当“把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规模;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状况;彻底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通过消除旧的分工,通过产业教育、变换工种、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通过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第243页。

但是,人们在物质生产领域所获得的自由仍然属于必然王国的范畴,只有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基础上,人类才能达到自由王国——即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领域。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书中指出,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发展进程,矛盾解决的正确途径是无产阶级将取得公共权力,并且利用这个权力把脱离资产阶级掌握的社会生产资料变为公共财产。通过这个行动,无产阶级使生产资料摆脱了他们迄今具有的资本属性,使它们的社会性有充分的自由得以实现。从此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的社会生产成为可能。生产的发展使不同社会阶级的继续存在成为时代的错误。随着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的消失,国家的政治权威也将消失。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人。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59-760页。

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科学体系中,人的平等和解放、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社会和历史发展进步的标志,以人的发展为尺度考察社会的进步,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之一。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提出了“政治的解放”和“社会的解放”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7页。 这样两个概念,指出,资产阶级的平等,充其量不过是“政治解放”, 人类未来社会的发展,应该是超越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纯形式的“政治解放”,实现“社会的解放”,但是,社会的解放的根本前提是每一个人的解放,所以,恩格斯指出:“不言而喻,要不是每一个人都得到解放,社会也不能得到解放。”《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44页。而人的解放,也就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的发展是以人为本位的发展。“‘历史’并不是把人当做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18-119页。人类社会的“任何一种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43页。马克思主义的宗旨是达到人类的解放,而不是个人、集团或某个阶级的解放。在马克思的思想体系中,人类解放的基本内容是人类获得自由。未来社会的基本原则是“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自由的人就是共产主义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09页。。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作为一种社会革命的历史过程,最终目的就是使人得到自由而全面地发展。而真正的、充分的自由和真正的平等只有在高级的社会形态中,即共产主义制度下才可能实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582页。。马克思指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4页。生产的高度发展和财富的充分增加将改变社会的结构和关系,也将改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5-306页。 也只有在这一社会阶段上,人才能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60页。

每个人的发展总是以既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为基础和前提的,也就是说,个人的发展只有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才能获得其可能性和现实性,“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95页。 社会关系发展到什么程度,社会关系中的个人也就发展到什么程度。个人自身的发展即社会关系的发展。恩格斯说:“我们的目的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这种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570页。关于未来社会的构想, 从社会学和哲学意义上,马克思将其构思为“自由人的联合体”。早在18426月,马克思就已经提出,应当把国家理解为相互教育的自由人的联合体。《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118页。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845年秋—18465月写成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再次指出,“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第119页。1848年,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只有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里,人的全面发展才会在真正的意义上实现,根据共产主义的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将使自己的成员能够全面地发挥他们各方面的才能,“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4页。1867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再一次把“自由人的联合体”作为历史运动的最高目标,指出:“让我们换一个方面,设想有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上),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5页。并把这个自由人联合体称之为“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49页。可以看出,马克思对人的全面发展是共产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不同的时期都作了科学的论述;把能否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衡量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重要标准,强调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真正和谐统一是共产主义的重要目标。这说明,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一直把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作为未来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和价值目标,马克思关于“自由人联合体”或者“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的表述,无疑是指高级的和谐社会,“自由人联合体”是和谐社会的理想模式和最高境界。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未来社会的理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想正是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未来社会理论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实际和世界发展趋势而提出的科学论断。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作者:     2018/11/14(Top) 返回页面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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